音樂科


音樂科教學目標

透過創作、演奏(歌唱及樂器演奏)及聆聽的綜合活動,讓學生全面地獲得豐富的音樂知識,並達致四個學習目標:

  1.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
  2.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
  3.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
  4. 認識音樂的情境

音樂科課程特色

  1. 透過電子學習,在課堂上利用平板電腦進行教學活動,提升學生對創作、演奏及欣賞音樂的興趣。
  2. 除了歌唱外,小一至小二學生參加多元智能課「唱遊樂器班」;小三至小六課程加入直笛吹奏教學,培養學生的音感、聆聽、讀譜、歌唱、樂器演奏等能力。
  3. 在課堂安排表演時間(自己人音樂會),除讓學生有表達自己及展示自己潛質的機會,提升學生的自信心外,亦學會學習彼此欣賞。
  4. 鼓勵學生積極參與不同的音樂活動、校內或校外表演及比賽,如步操樂團、合唱團、手鐘隊等,培養學生懂得欣賞音樂、使學生們獲得快樂、享受和滿足。
  5. 於第二學習階段(小四至小六)以音樂及視藝科為核心,結合跨學科學習,加入跨課程閲讀元素,發展校本藝術教育課程,提升校園藝術氛圍。

 

藝術課程